用于运送病床(含病人)医疗设备的电梯,主要设置于医院等场合,其特点是载重量和轿厢面积不能太小,否则就无法装运病床及氧气瓶、吊瓶架等抢救设备。
国内对医梯维修交通配置的要求见JGJ49—88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中第314条:
①4层及4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,且不得少于2台,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,应设污物梯。
②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“病床梯”。
③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相邻。
JGJ40—87《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对电梯交通配置的要求如下。
第3.1.2条: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4层,若超过4层应设置电梯。
重庆电梯根据GB/T7025.1—1997《电梯主参数及轿厢、井道、机房的型式与尺寸》。其中,额定载重量为1600kg、2000kg的医梯,轿厢应能满足大部分疗养院和医院的需要。额定载重量2500kg的医梯,轿厢应适用躺在病床上的人连同医疗救护设备一齐运送。